今天凌晨將近1點,鄞州交警鐘公廟中隊接到報警,鄞州天童北路與貿城中路交叉口,一輛黑色別克轎車撞傷一名行人。
肇事司機姓王,29歲,家住鄞州。
監(jiān)控顯示,王某駕駛轎車沿著天童北路行駛,闖了紅燈,當時,前方斑馬線結伴走過來幾個行人,王某沒有減速,看到有行人經過,車輛瞬間有點左右搖晃,王某最后往右打方向,走在最前面的行人躲閃不及,被撞倒在地……經醫(yī)生診斷,年輕男子的頭部顱骨及右側鎖骨輕微骨折。
接受交警處理時,王某一身酒味,經檢測,屬于醉酒駕駛。
王某交代,前一天中午,他和幾個客戶在酒店吃飯,當時他大約喝了三四兩白酒。當天晚上,王某又去KTV唱歌,因為喝了酒,他請了一名代駕送他赴約。聚會時,王某又喝了五六瓶小瓶裝啤酒,直到今天凌晨0點10分左右才散場回家。
王某說,去的時候,人還比較清醒,所以叫了一個代駕送他;回家時,整個人犯糊涂了,以為這么晚會沒事,于是借著酒勁上路。
“酒勁上了頭,紅綠燈都沒分清,當時要是向左拐,可能要撞倒3個人,所以臨時改變了方向,向右拐了……”今天上午,面對交警詢問,王某后悔不已。
后果很嚴重——
根據相關法律規(guī)定,醉酒駕駛機動車的,涉嫌危險駕駛,依法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,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資格,當事人還將面臨6個月以下拘役;
駕駛機動車闖紅燈,引發(fā)交通肇事的,將對肇事司機給予記6分、罰款200元的處罰;
醉駕交通肇事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,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將不予理賠,當事人必須自己買單。
目前,王某已被警方刑拘。
記者沈之鎣通訊員朱忠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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