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酒駕”的危害已是人盡皆知,但仍有人抱著僥幸心理,甘愿以身試法,最終付出慘重代價。4月19日,慈溪法院就審理了這樣一起特殊的交通肇事案,丈夫酒后駕車失控到致妻子身亡,最終,丈夫因交通肇事罪,被判有期徒刑1年,緩刑3年。
記者了解到,男子姓王,老婆姓許,從事雞鴨養(yǎng)殖,育有兩個女兒,分別是4歲和6歲。事故發(fā)生在2016年12月22日,當天下午3點多,王某騎著三輪摩托載著妻子去周邊村鎮(zhèn)的小飯店,收剩菜剩飯,準備喂雞鴨。忙碌到下午5點,兩人才在路邊一家小飯店解決了晚飯。據(jù)丈夫王某說,當天兩人一邊喝酒,一邊聊天,一頓飯吃了3個多小時,
因為喝了3兩白酒,擔心被交警查到,回家的一路,丈夫王某特意選了僻靜的路走。出事的一幕,發(fā)生在晚上9點左右,感覺車速有點快,丈夫就想減慢車速,沒想到點了一下剎車,車子突然失控,撞到了路邊行道樹,老婆隨后從右側(cè)甩了出去,命喪當場。見自己闖了大禍,王某主動報了警。
警方趕到現(xiàn)場,確認妻子許某系頸胸腹部擠壓致創(chuàng)傷性窒息死亡。而事故原因,就在車子上,經(jīng)車輛技術(shù)檢驗,王某所駕駛的三輪摩托無前剎車,制動不合格。經(jīng)道路交通事故認定,王先生的血液中即時乙醇濃度為66mg/100ml,丈夫王某應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。事后,王某真誠悔罪獲得了親屬的諒解。
“作為丈夫、父親的王某,雖是受害人許某的家屬,卻也是這場慘劇的‘始作俑者!背修k法官說起這個案子,也很感慨!氨M管在此次車禍中喪生的是駕駛員的至親,但這些受害者也和其他人一樣擁有健康權(quán)、生命權(quán),不容他人剝奪。因此,單方責任造成自家人死亡的車禍也會追究肇事者的責任!(記者鄒洪珊通訊員路余徐杰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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