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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生育證辦理程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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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cnnxbb.com 中國寧波網(wǎng)
08月07日 09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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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機構: |
鄉(xiāng)鎮(zhèn)人民政府(街道辦事處)計生辦 |
項目類型: |
行政許可事項 |
聯(lián)系人: |
計生辦 |
聯(lián)系電話: |
0574-87186261 |
服務對象: |
個人 |
承諾期限: |
30天 |
收費情況: |
無 |
設立依據(jù): |
《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》 |
申報條件: |
** |
材料明細: |
見下表 |
辦理流程: |
符合《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》第十九條第一、二款。 |
流程圖: |
暫無辦理程序示意圖 |
表格下載: |
再生育證辦理程序:
符合《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》規(guī)定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條件的夫妻,到村(居)人口計生辦領取并填寫《夫妻再生育申請審批表》,經(jīng)村(居)簽署核實意見后,隨帶結婚證、身份證、戶口簿(戶籍證明)、女方近期一寸照一張。具有其他情況的夫妻,還應當提供相關的離婚協(xié)議書或判決書、子女或愿配偶死亡證明、病殘兒鑒定等證明。上述證件要求提供原件。送交生育管理所在地鄉(xiāng)(鎮(zhèn))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人口計生辦受理并審查核實,進行公示、簽署意見,報縣(市、區(qū))人口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批,批準后發(fā)給書面通知書和《再生育證》。不批準的,應當書面說明理由。
寧波市人口計生委政法處負責解釋。咨詢電話:8718626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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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線受理: |
不受理 |
結果查詢: |
縣(市)區(qū)人口計生局 |
主要監(jiān)管措施: |
**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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稿源:
編輯:
李霞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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